解析:
在买卖合同里,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而言,若无权处分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取得了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该合同有效。反之,倘若无权处分人于订立合同之后并未取得处分权,并且权利人也未予以追认,此合同即为无效。不过应当注意,在此种情形下,无权处分这一情况并不会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