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执行申请若超过两年,可能会超出时效期限,但存在若干特殊情形。例如,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倘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阻碍因素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效将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若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么自中断之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