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种情形下,往往需要与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鉴于对方为事故全责方,其保险公司将承担您车辆的维修费用。您可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由对方通知其保险公司开展定损与理赔工作。倘若对方拒不配合,您亦能够自行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阐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保险公司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