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院对待抗诉案件将予以审慎审查。一旦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得以成立,法院便会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在重新审理过程中,会全方位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要素。若经审理判定原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则依法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