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务中,交通全责方往往要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需承担受害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医疗费用、因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若造成残疾,则还需承担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对于财产方面的损失,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若事故中有物品遭到损坏,同样需要照价赔偿。倘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那么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也应由全责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