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那种相当于结婚但还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婚姻的关系里,要是其中一个人欠下了债,那另一个需要跟他/她一起负责吗?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比如说,这个债是因为两个人要过日子,一起赚钱或者在互相同意之后才有的,那么另一个人就得帮忙还。但是,要是这个债只是那个背债的一个人乱花钱,而且另一个人根本不知道也没从中得到什么好处,那或许另外一个人就不用操这份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