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一般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构成工伤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上下班途中;二是受伤原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三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而自己摔伤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也不存在责任划分问题,所以无法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职工能证明摔伤是由于工作场所延伸或者与工作存在一定关联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