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标注不处以刑罚只是罚款的不起诉书,通常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也就是说,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当事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某些单位的特殊招录或审查标准中,即使有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可能也会对当事人的录用等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