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对患者人身所造成之损害程度,我们将医疗事故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首先是一级医疗事故,这种情况下患者可能会由于医治行为而直接去世或者遭受严重的身体残疾;
其次是二级医疗事故,这通常是指患者在医治过程中出现了中度的身体残疾,或者其器官组织遭受损伤并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
再者是三级医疗事故,此时患者可能会出现轻度的身体残疾,或者其器官组织遭受损伤并导致一般的功能障碍;
最后是四级医疗事故,这类情况下患者可能会遭受明显的人身损害,并且产生其他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