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检察机关对被控罪名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期限通常为三个工作日以内。若遇到案情较为错综复杂之情形,酌情可将期限延长至七个工作日之内。检察机关在进行决策时,将充分考虑案情的各个细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偏差等多方面的因素,谨慎权衡并决定是否同意实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