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里,有个第三人的说法。这第三人,就是那种和被诉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是自己没去起诉的,或者是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按规矩就得通知这个第三人来参加诉讼,为啥?这是为了保障人家的合法权益。
在这诉讼里,第三人通常会收到个受理通知。这个受理通知可重要了,那是告诉第三人来参加诉讼的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收到这个受理通知之后,就得按照通知上说的时间和方式来参加诉讼活动。比如说提交个答辩状,提供些证据啥的。要是这第三人没收到通知,结果就没能参加诉讼,这事可就有点麻烦了。可能会让这个案件审理得不公正,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还可能让这个诉讼程序出现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