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通常需准备如下材料与手续:
其一,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明确写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与理由。
其二,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之类的材料皆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其三,工伤认定决定书。
其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其五,医疗费用凭证、病历等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其六,其他能够用以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