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认定领域,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如下:劳动者负有初步举证之责,需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自身所受伤害系因工作所致。若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所受伤害并非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其需证实劳动者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例如,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受伤是源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如此的举证责任分配旨在平衡双方权益,以保障工伤认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