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或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均属违法行为。在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下,可依法判处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同时并处罚款五百元到三千元之间。而对于那些构想并执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是将赌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之行为的人来说,他们将被视为赌博犯罪分子。需要指出的是,构成此类犯罪的核心要素便是以追求利润为最终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上述赌博行为是为了赚取金钱及其他财产资源。这种意图可以详细地表现在通过钱财作为赌注,或者是自己并未亲身参与赌博,但是通过控制和获益于赌博活动来实现财富增长。
然而,若赌博活动所涉资金规模较小,动机只是为了休闲娱乐,那就不能视之为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行为不一定要实现实际盈利,但只要其主观意图是获取金钱,且已经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把赌博当作主要经济来源之行为,哪怕事实上并无任何盈利,甚至导致亏损,也都不会影响此类犯罪之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