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保险人将不对以下各类原因导致之损失负有赔偿责任:首先是,因设计瑕疵导致的损失与费用;其次,由于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风险、物质实体自然性质发生改变、极端天气影响(如自燃、自热、氧化等)、金属生锈、管道渗漏、老鼠啃食、昆虫蛀蚀、大气环境变化、水文状况变动或者其他类似缓慢演变因素导致的保险财产因自身原因而产生的损失与费用;接着,因原材料品质瑕疵或工艺制造过程不当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以及为了替换、修复或调整这些问题所付出的相关费用;再者,非外部力量引发的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或者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机械装置出现故障导致的自身损失;此外,维修保养或常规检查所需的费用;最后,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类有价证券、图表资料以及包装材料的损失;同时,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短缺;持有公共交通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除非事先约定,在保险工程启动之前已经存在于工地范围之内或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损失;同样,除非事先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结束之前,保险财产中已经由工程所有人签署完成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者实际上已经被占有、使用、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