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应用中的财产权益包括农产品的承包管理权限、工业发展用地上的使用权、住宅区内的所有权以及在居住区域上实施限制的权力等。这些是应用中针对他人拥有的不动产或可移动财产,依据法律享有的合法占有、使用及获取收益的权利。当应用中所包含的财产权益得到行使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加强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同时也要关注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在任何时候,原始所有者都无权干涉应用中财产权益持有者的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