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参保人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造成医保渠道断开没有连续缴纳,在持续断开缴费不超过三个月内,只要在适当时间办理了正常的缴费手续,那么自次月便可恢复参保资格并享受到相应的医保福利;但若是断开缴费超过三个月(包含)以上,将会被视作终止参保状态。在此种情形中,如欲重新享受医保福利,则需尽快办理续保手续,并且保证在此期间向医保账户连续性缴纳至少六个月的费用。
至于医保报销事宜,具体步骤如下:报销项包含购买药品以及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不同类型的费用遵循各自对应的医保报销规则。当涉及到购药行为时,参保人仅需前往指定的医保定点场所购置药物,其医药费用将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除;而若面临门诊就医现象,务必保留相关诊断证明、病历薄、报告单、收据凭证等原始文件,并向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进行报销处理;在进行住院治疗时,首先要预付一定金额的押金,待出院之时,根据符合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费清算,多退少补。总之,无论投保人更换医保方式是否顺利,只要在中断期间不超过叁个月内完成接轨操作,都可以于自此月开始享受到相应的医保支付服务。但是,若过了此期限再进行续保,后续将需要经历约六个月的等待期后,方可继续按照原有的医保标准使用。
【法律条款支持】:本申明的观点和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积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仍有权依照国定规定获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于未能满足上述规定年限的人员,可继续缴纳直至到达国家规定期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