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以及一百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民事行为主体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条款进行操作或遵循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其所负有的民事义务,并需自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倘若贵方产生了拖欠款项且拒不归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贵方提出要求,强制执行还款义务,也就是要求贵方将所欠之物予以返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可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例如制止侵权行为、排除阻碍、消除潜在风险、修复受损状态、赔偿实际损失等等。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贵方有责任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地偿还所欠款项。若贵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以追究贵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