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必须首先满足包括原告与案件具备直接利害关系、所针对的被告具有明确性、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必须详尽且具体,以及案情需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的民事诉讼范畴内以及需受诉法院拥有管辖权等多项必要条件。若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借款关系中的担保人以原告身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或遭受损害,则他有权依法成为该诉讼的原告方成员。倘若作为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担保人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起还款之责,这样便使得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产生了直接而紧密的利害纠葛。此时,作为担保人,他可将借款人列为被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担保人在借款过程中所面临的纠纷,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要他能够满足提起诉讼所需的各项条件,这些条件不仅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的法律规定。当担保人以原告身份启动诉讼程序时,他可以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并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请求法院予以受理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