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到期已超七年之久的借据能否进行法律追诉,还需依据具体情境状况而定。通常而言,进行诉讼并无不可,然而,其中可能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判断因素。倘若在借据中已经明文规定了相应的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应自该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且为期三年。针对这七年间,若您曾经有向对方索要欠款之举,亦或对方曾作出承诺支付款项之声明时,那么可以认为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会暂时终止,并且,时效将被重置。对于在借据中未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您有权随时请求对方偿还欠款,而诉讼时效则应自您提出索偿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为期三年。然而,最长的诉讼时效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