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参加驾驶执照考试期间,学员已购买相关保险服务,但未收到款项时,可能会产生诸多疑虑与困惑。为了妥善处理此事,可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应保持冷静并礼貌地向对方提出支付请求;
如若未能成功索取款项,可采取第二步措施,即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保险人因机动车辆被第三者损坏造成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主动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人应当先在保险金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并行使被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