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如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则其有权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赔偿待遇。
然而,工伤保险赔偿并不意味着单位可以对此事置之不理,实际上,依据相关法规,单位仍需按照工人所受伤势的严重程度,向其提供相应的补偿和援助。具体而言,这些补偿项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收入、伙食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