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已完成之际,通常将暂停对该案的追诉活动。
然而,若此案件已经正式立案调查或在人民法院接手处理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却未能依法立案处理,同样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追诉时效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当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出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若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应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抑或是宣判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