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私人企业雇员从事违规收取回扣这样的行为,尽管所在公司并没有启动调查程序,但事实上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种行为被视为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严重破坏了公司内部的正常运营秩序以及公平公正的商业竞争环境。从法律层面分析,当员工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务馈赠,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便构成了刑事犯罪。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公司并未主动发起追责行动,司法机构在获取到相关线索与证据之后,仍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干预处理。
此外,即使公司现阶段选择暂不追究责任,这并不代表此类行为的性质会因此而有所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