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过于自信”之过失,系指行为人在行动之前已然意识到自身的行为有可能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然而却轻信自己可以规避这些风险,从而最终酿成危害事件的主观心态。举个例子来说,譬如一位司机在驾车过程中,明明知道超速行驶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但是由于他过分相信自己的驾驶技能,坚信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结果不幸地发生了交通意外。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对于此类“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