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法人需对公司所产生之债务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然而此种责任的具体形式与承担范围则往往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假设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仅需依据其对公司投资之金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起有限责任。但是,若法人在行使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过程中,滥用权力、逃避债务,甚至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时法人便有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如果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人便须承担起积极协助破产清算工作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