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城轨地铁工程中,对受影响住户所涉房产征收的赔偿事项涵盖了诸多方面,主要包括对被征收房地价值的合理补偿、政府对因拆迁而导致的业主搬迁及临时居住场所提供的相应补助、以及针对因项目开展致使房屋生产经营活动停滞所带来直接或间接利益损害的经济补偿等等。对于房地价值的补偿标准,其数额应保证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其总值不低于与被征收房地产类似的同类房地产市场价。
然而,详细的赔偿方案会受到所在地域政策法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房地的真实具体特征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