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多数情况下,若抵押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抵押权通常也会被视为无效。以下是几种较为常见的此类情形:
首先,如果主合同本身即属于无效性质,这将直接导致依附于其上的抵押合同无效;
其次,当抵押人为自身对抵押物并无实际处分权的情况下签订的抵押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抵押合同中涉及到的抵押财产,是受到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禁止进行抵押的,那么这类抵押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举例来说,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这样的抵押合同便属于无效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