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了友好协商、中介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渠道。对于纠纷主体为农村宅基地的双方当事人,他们可以首先通过协商方式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进而选择提交给相关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则可在收到仲裁决定后的30个自然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