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在其所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者销售明知已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例如,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用化学物质、禁用的农药、兽药等情况。此等犯罪行为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