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通常基于如下情形:当事人处于经济困难状态,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并且案件满足法律援助的条件。例如,在刑事案件方面,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未委托辩护人,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于民事案件而言,当事人在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形下,同样能够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给予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