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仅凭转账记录是能够立案的,不过这或许会遭遇证据不充分的状况。转账记录可充当证明款项已交付的初始证据,然而,若期望案件获得更为有利的裁决结果,一般还需要其他证据对自身主张予以支撑,例如双方就该笔转账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要是涉及借款纠纷的话,还得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