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行政复议的责任由谁承担,在行政复议中,如果被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有利的证据,证明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就会承担上述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撤销或变更的法律后果。此外,被申请人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举证责任,否则也将承担不利后果。《行政复议法》和《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均对被申请人的举证时限问题作出了严格规定,除规定被申请人必须自收到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否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没有证据和依据而被撤销外,还规定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擅自取证,所取得的证据属于无效证据,不能作为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依据。当然,复议机关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或者补充调查取证的情况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被申请人在此情况下的取证行为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