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鉴定结果通常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
然而,若遇情况复杂、疑难之情形,经相关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耗费的时间,并不计入鉴定时限。
此外,鉴定事项的性质、鉴定材料的完整性等因素,亦会对司法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