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起诉,就是说,如果查来查去,嫌疑人压根儿没犯那事儿,或者他的情况刚好符合《刑事诉讼法》里头第十六条说的那些个特例,那检察院就得直接拍板,说“这事咱不追究了”。就像有时候,案子拖太久了,过了那个追究的期限,也就这么算了。
再来说说酌定不起诉,这就像是,虽然犯了错,但情节挺轻的,按咱法律的规定,要么不用关进去,要么能免了就免了。这时候,检察院就会看情况,觉得合适,就放过一回了。
证据不足不起诉,听着就明白,是检察院觉得手里的证据,不够硬气,不够证明人家真的犯了罪。那咋办?只能是不起诉了,毕竟咱得讲证据嘛。
最后,附条件不起诉,这主要是针对小年轻儿的,特别是那些不小心触了刑法里第四、五、六章规矩的,可能也就判个一年以内的。但要是他们真心悔改,表现得挺好的,检察院也会网开一面,给个机会,说“你这次先回去,但得记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