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遗产继承事务中,若由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首先需明确遗产的范畴,这一范畴涵盖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资产。
继而,要考量父亲是否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若存在遗嘱且遗嘱明确指定儿子为继承人,那么便依据遗嘱内容执行遗产继承相关事宜。反之,若不存在遗嘱,则遵循法定继承的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依法享有继承权。
儿子在继承过程中,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为此要准备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材料,诸如父亲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完成继承公证之后,凭借公证书来办理遗产的过户或者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