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结论往往会被划分为四种情况,即全面责任制、主要责任制、次要责任制以及轻微责任制。其中,全面责任制是指医疗机构需为损害后果负起全责;主要责任制则意味着医疗机构需承担绝大多数责任;次要责任制就代表其只需承担相对较小的份额;至于轻微责任制,自然只需要负担极其微薄的责任了。而这些往往由医疗行为的过失程度、损害后果与其之间的因果关联性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