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的每位被告,都必须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当日算起,于十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通常而言,尽早提交证据对于您所涉及的案件将更为有利,这是因为能够使仲裁委员会更为全面且及时地掌握案件的详细信息,从而作出更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