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没有领证但是有了小孩 然后给了女方家8万块钱 现在女的已经离开了我 小孩也在我这里 然后女方出去外面工作和别的男的在一起了 抚养费一个月就打一两百块钱回来 但是发信息给女方女方不怎么回信息
但是女方也没有把联系方式拉黑删除 也没有说还和不和我过还回不回来 我现在想起诉能不能拿回那8万块钱
[律师回复] 你给女方家的8万块钱是否能拿回,要看这笔钱的性质。
如果这8万块钱被认定为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这8万块钱是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孕期检查等其他用途的费用,那么要全部拿回就比较困难。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过程中,详细说明这笔钱的性质、用途等相关情况,并且提供转账记录等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同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觉得女方支付的抚养费过低,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