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这个过程通常要花上7天左右。如果公安局觉得有个人被关着的时候有事,想要把他抓起来的话,他们得在那个人被关了3天之后,就赶紧向检察院申请批准。不过有时候,因为有些特殊情况,他们可能会多给自己1到4天的时间来准备。但如果这个人是个一直逃窜作案、多次犯事儿、还经常和别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的话,他们向检察院申请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到30天。检察院接到公安局提交的那份儿想让那个人被抓的申请书后,他们会在接下来的7天之内给出答复,要么就是批准逮捕,手令发下去;要么就是不批准逮捕,然后公安局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就得尽快把手铐解开,并告诉检察院这个消息已经传达了。但是如果这个案子还有问题没搞清楚,检察院还是希望能继续调查,而且这个人还符合取保候审、也就是不用坐牢、只是在家等着被判刑的条件的话,那么检察院就会同意给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