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动手打人得担上民事赔偿的担子。万一不小心把人给伤了,那得掏腰包给人家付医药费、请人照顾的护工费、来回医院的交通费、还有营养品、住院伙食这些,都是为了让对方好好恢复的花销。要是人家因为这损失也得算你头上。
再严重点,要是整出个残疾来,那轮椅、拐杖这些辅助工具的钱,还有残疾赔偿金,一样不落都得给。最不敢想的,要是出了人命,丧葬的费用、还有死亡赔偿金,也是逃不掉的。
还有,打人要是打狠了,不光民事上得赔,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察就得请你“喝茶”了,行政拘留、罚款都是轻的。更严重的,像故意伤害这样的罪名,那就得吃官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可不会手下留情。具体怎么判,那得看打人的具体情况,还有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都得一五一十地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