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想让别人告你侵权,一般得满足这么几条:
首先,得有那个叫做“加害行为”的东东,也就是那种违法的事情,不管是你故意干的,还是本来可以阻止却没阻止的。比如你故意砸人家东西,或者违反了你们之前说好的合约什么的。接着,你得让人家遭受到了损害,比如说你砸坏了人家的家具,打伤了人家的家人,或者毁掉了人家的名声等等。
然后,这个加害行为和你造成的损害之间还得有个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你做的这件事必须是导致人家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
最后,你还得有过错,这就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就是说你明明知道自己这样做会让人家不好受,可还是硬要去做;而过失,就是你应该察觉到你的行为可能会给人家带来麻烦,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没有察觉,或者虽然意识到了,但又太过于自信能够解决所有问题而忽视。要提醒你的是,在各种不同类型的侵权案子里,具体的要求和判断标准可能会有些许不同。不过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一般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