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定金与违约金属于不同概念。
定金具备担保属性,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约定债务,则丧失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收受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约定债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当一方发生违约情形时,需向对方支付特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过,倘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远超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数额进行适当削减;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则可请求相应增加。
通常情况下,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适用。至于具体的计算方式,则需依据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实际产生的损失状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