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协议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范畴。通常而言,协议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在法律层面上,若一方欲反悔,则需存在法定事由。例如,能够证明在签订协议之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从而致使协议并非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亦或是协议本身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致使协议无效的情形。
但是,倘若并不具备上述法定事由,一方擅自反悔而拒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将构成违约。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诸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对于房屋置换协议的反悔不能随意为之,而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规定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