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之后,法院对案件进行处理所需的时长会因案件类型及其具体情形而有所差别。通常而言,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审理的案件,正常情况下会自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而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当于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实现审结。
然而,倘若存在特殊状况致使审理期限需要延长,在经法院院长批准之后,可延长六个月;若仍然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
此外,要是案件牵涉公告送达、鉴定等法定程序,这些程序所占用的期间并不计入审理期限。所以,确切的审结时间难以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综合诸多因素加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