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比如在婚姻家庭关系里,如果出现了像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情况,那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面也许就涵盖了精神损害赔偿。不过,最终能不能得到支持,还有赔偿数额的多少,这得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判定。
再比如说,要是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了侵害,而且情节还很严重的话,就像被非法拘禁、被诽谤侮辱之类的,也是能够主张精神损失费的。
还有,当因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侵害了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时候,受害人要是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也是合理的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情况。
最常见的就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遭受侵害,并且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的,比如因为侵权而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这种时候当然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