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移交执行局这一事项与开庭时间不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保全,作为一种为确保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有效执行而实施的措施,其与开庭在功能和流程阶段上有着明确的区分。
案件的开庭时间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包括法院的案件排期规划、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送达相关事务的进展情况等。
通常而言,就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周期来看,简易程序的案件大致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在六个月内。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大致的时间区间,并不具备绝对的确定性。执行局的主要职能在于负责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予以执行,而开庭属于审判阶段的程序。因此,关于具体的开庭时间,您应当密切关注法院送达的传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