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获取利润为动机,聚集众多人员进行赌博活动或将赌博作为主要业务进行经营,则会触犯赌博罪这一严重的刑事罪名。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赌资的判定标准在不同地域之间或许存在着细微的差别。通常而言,当组织3个及以上的人参与赌博活动,其从中抽取的获利数额累计已达到了5000元以上;或赌资总额已经累积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参赌人数累积超过了20人等这样的情节时,即有可能被确认为属于聚众赌博的范畴。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仍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加以确定。另外,即使赌资尚未达到上述所述的标准,倘若存在开设赌场、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仍然有可能涉嫌犯罪。倘若您正面临此类状况,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刻停止相关活动,并且向当地的专业律师寻求准确的法律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