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是不可行的。在二手房地产行业中,倘若有任何一方岀现背离契约合约的情况并公开表示不愿意履行房产交易,一般来说,他们必须依照此前制定好的契约规定,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重要功能就在于赔偿由于违约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失。举例而言,假如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已经明文规定了相应的违约金款项,而且卖家公然违约,不愿承担违约金的话,买家拥有行使其法律权益的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向法定部门提出申请诉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家认为违约金金额过高,可以向上诉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适当调低的申诉,但是这也需要卖家承担起相关证据证明,即该违约金确实超过了实际损失的责任。总的来说,违约方无权单方面决定是否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