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起诉离婚的程序基本如下所述:首先务必要提前准备好书面形式的起诉书以及与该事宜密切相关的各项证据,这些证据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有效地证明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彻底破裂、涉及到的财务状况明细,尤其是有关于子女抚养责任分配等等的关键信息。接着,按照法定程序将精心撰写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当法院收到并确认了上述文件之后,便会启动调解程序,若调解失败,则会正式进入审判阶段。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出席法庭,阐述各自的立场和提供支持其论点的相关证据。
最后,法院将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